马克思主义哲学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实践思想。马克思主义在对传统哲学的变革中,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全面揭示了实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为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对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内涵及其变革
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理解为人的对象性活动。马克思认为人是对象性的存在,实践是人本质力量的外化,实践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既反对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片面性,又反对唯心主义的抽象性、思辨性,要求对于“对象、现实、感性”,包括工业的历史和技术都应当从实践、从人的感性活动方面去理解。因此,实践是一种改变世界的现实的、具体的、物质性力量。而西方传统哲学只是从伦理意义来理解实践,把实践看成一种非对象性的活动,其所谓的实践只是一种实践理性,并不具有现实性、具体性、物质性。如亚里士多德基于德性和善的价值理念,把实践理解为人们日常社会生活的伦理行为,尤以政治生活为赞;康德则把实践看作理性意志自由和道德自由。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生产劳动是人类实践的最基本形态,强调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对人的全部生活具有基础性意义。马克思在生产劳动基础上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他不仅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现实社会生活基础有着强烈的理论自觉,而且对现实社会生活方式及其发展目标有着高度的理论自信。这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实践批判即政治经济学批判并进而推动社会变革和实现社会发展进步具有前提性意义。而西方传统哲学遵循形而上学本体论传统,坚持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崇尚理论思维和理智世界,贬低人的生产劳动和物质世界,对于人类发展的命运要么沦于宿命论,要么陷入历史虚无主义和现代技术悲观主义。
最后,马克思主义哲学赋予实践以社会批判性和政治解放意蕴。马克思在实践基础上通过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关系及其辩证运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这个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是抽象的、空洞的理性推理。而是马克思以其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为研究对象,从无产阶级生产劳动异化的角度,深刻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指出“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明确了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实践,“消灭私有制”、消灭一切束缚人的自由和发展的物化力量和异化力量、“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革命任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和无产阶级及全人类解放事业指明了现实道路和光明前景。西方传统哲学则源于道德—政治的理解模式,从实践理性和道德的先验性出发,为资本主义生产和国家制度的合法性提供辩护,掩盖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资本矛盾关系的真相,遮蔽了无产阶级革命及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共产主义道路。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贯彻了彻底的唯物主义,在实践基础上把自然领域和社会领域辩证地统一起来,并通过主张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人类开辟了一条自由和解放的发展道路。
第一,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把人理解为一种对象性存在,作为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实践贯穿于社会历史发展始终。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为历史存在的前提,以“现实的个人”的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为生命存在和人类历史的第一个活动,赋予实践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性地位。
第二,实践是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内生性动力。为了生存发展的需要,人们在生产劳动中结合成一定的交往形式,形成了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实践蕴含于生产力之中,随着人的需要的不断增长,实践发展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当生产关系阻碍实践发展时,人必然通过实践使生产力冲破旧的生产关系束缚而不断释放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因此,实践需要和实践发展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内生性动力。
第三,实践是社会历史进程的本质表现。马克思指出实践是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人类通过实践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三者辩证统一的关键就在于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能动性的发挥。实践使主观见之于客观,成为“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个体生存”与“交往形式”、“探索客观规律”与“人的实践意图”相互贯通的桥梁。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一种客观的发展趋势,人的“动态实践”则为历史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可能性空间”。
第四,共产主义运动是实践推动历史发展的最终目的。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一种“扬弃私有财产的运动”。私有财产或私有制是生产力和人类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人类实践和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规模不断扩大,剩余产品的出现必然造成私有财产的出现。私有财产在不断扩大的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固化和制度化并造成人的劳动异化。只有通过实践的唯物主义或共产主义运动才能消灭私有制,才能使劳动人民获得解放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当代意义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识论框架中的实践基础论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强调:“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也是认识内容的来源和认识发展的动力。围绕实践要求,立足实践变化,推动实践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必须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方位,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的历史性转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注入生机活力。
二是坚持价值取向的人民性,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人民是实践的主体,人是最宝贵的资源。马克思以实践作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础,就强调人在生成世界和创造世界的价值意义;以实践批判来衡量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状况,就是旨在推动制度变革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价值取向的人民性,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的权利和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是坚持实践创新,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创新是人的实践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践既是人通过本质力量的外化作用于外部世界并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又是人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自己的意图、思想、精神展示于外部世界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只有坚持实践基础上的创新发展,才能切实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才能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注入活力,有效地破解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和风险挑战,才能深化优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最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动力。(作者:黄耀霞,河南省委党校哲学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