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学校党报党刊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特邀请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领域专家来校进行独立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采购人: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
2. 项目名称:2026年宣传部报刊订阅项目
3. 项目编号:XCB2026001
4. 拟采购货物/服务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保障全校师生及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满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总支、二级单位及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需求,拟采购一批党报党刊,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四川日报》等中央及地方核心党报党刊,明确采购数量、投递周期及配送要求,确保党报党刊及时、准确送达指定地点,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5.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结合党报党刊的特殊属性、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实际需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理由如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1. 政策及属性特殊性:党报党刊是党的重要宣传阵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唯一性,其发行、配送均由国家指定的官方发行机构统一负责,相关党报党刊的版权、发行权均属于特定机构,其他单位无合法权限开展相关发行配送业务,具备不可替代性。
2. 工作职能适配性: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作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工作,采购的党报党刊需确保来源正规、内容准确、投递及时,而指定发行机构能够精准对接学校需求,保障党报党刊按时送达各学习阵地,满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及学生形势政策教育等工作需要。
3. 市场唯一性:当前,中央及地方核心党报党刊均有唯一的官方授权发行机构,该机构是唯一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所需全部党报党刊、并具备规范配送能力的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可替代的供应商,更换供应商将无法保障党报党刊的合法性、权威性和投递时效性。
综上,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1.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分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7144604040
3.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翠屏路68号
四、专家论证情况
(一)论证专家组成员信息
本次论证邀请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领域专家,专家均与采购人、拟定供应商无行政隶属关系及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论证过程客观、独立、公正,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1 |
李岚 |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2 |
刘杰 |
通川区第七中学校 |
会计师 |
3 |
王飞 |
达州技师学院 |
中学高级教师 |
(二)专家论证核心意见
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围绕项目采购需求合理性、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性、拟选供应商唯一性、采购预算合理性等核心要点,结合学校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能和党报党刊采购特点,进行了独立论证,综合意见如下:
党报党刊的发型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依赖特定的渠道中国邮政集团在全国党报党刊的代理发售中占据主导地位四川文理学院党报党刊及学院教学科研所需刊物订阅服务,需要本地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报刊投递渠道和资源只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分公司能够满足四川文理学院到康的投递和服务要求,且价格透明,为全国统一发行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行条例第27条的相关规定,建议本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专家综合论证结论
经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一致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条件,采购需求合理、单一来源理由充分、拟定供应商唯一,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分公司进行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六、异议反馈要求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异议提出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15881871582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