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学校举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党委书记李万斌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作强调,校长孟兆怀就落实《条例》精神作工作部署。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佳国带领全体与会同志学习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于今年11月18日颁布的《条例》。《条例》分为“总则”“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八章四十五条,对党政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人员就《条例》的内容、目的、意义以及如何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展开了认真讨论。
孟兆怀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时机,出台了这个《条例》,意义重大,表明了中央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高度重视,显示了对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信心和决心。他就贯彻落实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目的要求和重大意义,要站在“如果对奢侈浪费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我们党就会失去执政基础”这一高度来学习理解《条例》的精神内涵。二是要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学校的会务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出差出访等具体工作中,养成勤俭办学的良好习惯。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做出表率,上行下效,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正确理解《条例》内涵,在执行中做到既推动工作,又不违纪违规。四是要根据《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相应规范。五是要做好精神的传达学习,特别要抓好负责具体公务活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李万斌最后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的精神和反对浪费的具体规定,并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和领会,做好安排和落实,在全校形成勤俭节约、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副校长张志远、李壮成以及机关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参加。